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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现历史性突破

[发布时间:20070906]
[来源:http://www.ln.gov.cn/affair/nyjj/26_86950.htm 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加工整理]


    辽宁省政府网站2007年9月5日报道:日前,1027名村农民技术员与县(乡)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成为大连市第一批享受财政补贴的村级农技推广员。在行政村设立农民技术员是大连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重大突破,在全省尚属首例。
 
  多年来,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功能只延伸到乡镇,没有形成市、县、乡、村、户的完整体系,缺少村级环节。有的农技推广工作由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代行,碍于专业知识和工作精力的局限,往往流于形式。群众反映“村散了、乡断了、县里冲到第一线了”。由于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村级农技推广工作无人管理,农业生产新技术无法普及到农户及生产全过程,无法满足农民增收致富对农业新科技的渴求。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完善农村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连市在多次调研、论证基础上,决定在每个行政村设一名农业技术推广员,每名农技推广员每年补贴4000元,补贴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推广员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农业生产技术的指导,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二是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三是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监管与配套服务,农业资源、沼气管理与服务、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四是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农民的培训教育等。在首批聘任的农技推广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32人,占总数的23%;中专学历的126人,占12.5%。具有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的55人,初级职称的153人。
 
  农技推广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技推广人员进行考核和评比,对工作称职的可以续聘;对工作特别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视情况扣发相应补贴;对工作不称职的的或不适应此项工作的,将解除合同。